簡易合同模板區別
與合意的關系
1、不是所有的合同或其內容都經由合意。
如,附隨義務作為合同的內容即未經當事人約定。
再如,事實勞動關系的內容也未經當事人合意。
再如,合同只要就其最低限度的內容達成合意即可,其他內容可以根據合同法第61、62、63條等等規定確定。
2、不是所有合意都能作為合同。
如,情人間約定的約定,朋友之間一起吃飯的約定等等。
因此,“合同”=“合意”只是一個粗略的界定,并沒有全面準確揭示合同概念的內涵。
簡易合同模板其他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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